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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中介惨遭跳单 一怒之下将买卖双方告上法庭

房天下金华二手房网  2014-08-26 09:54:00  来源:房天下金华二手房
[提要]2014年8月25日,上午9点45分,在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案件,一位房产中介人士将两位房东及购房者纷纷告上法庭,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房天下金华二手房为您详细报导。

对于近期中国房产市场的回温,成交量慢慢上涨的同时,各类纠纷也在不断产生。在这些纠纷中,或是房东、中介、购房者之间的利益问题,或是合同内容问题都在法院中上演一场场口唇之战。

2014年8月25日,上午9点45分,在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案件,一位房产中介人士将两位房东及购房者纷纷告上法庭,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房天下金华二手房为您详细报导。

金华婺城区人民法院

事情要从2013年3月份说起,房东张某、杨某是一对夫妇,他们将自己在青年路的一套二手房委托给原告叶某的房产中介公司进行出售,挂牌价为50万。随后,买房者李某主动找到叶某,希望购买一套便宜点的金华二手房,叶某便推荐了被告张某与杨某的房子,在将要看房时,发现存放该房钥匙的中介公司已下班,无法拿到该房源钥匙。叶某便建议可观看位于该房源楼上的套房,原因是楼上楼下的户型结构一样,装修无太大区别,可作参考。李某同意,并签下了看房承诺书,与叶某前往看房。

在看完房之后几天,叶某曾打电话询问李某是否有买房意向,李某则称目前未有意向买房。而在2014年4月份,李某在叶某的房产中介公司登记委托出租房源,该房源正是之前叶某向其推荐的出售房源(原属被告张某、杨某),李某则称自己以25万元人民币成交此房源。叶某发现自己受到了欺骗,这才将三人告上法庭,要求支付她应得的。

原告叶某:我在带李某看位于意向房源楼上的套房时,发现其房东与李某的婆婆为好友,之后李某便与我说无意向买房。我认为李某通过其婆婆的房东好友进行搭线,联系了位于楼下的张某、杨某,之后双方更是排开作为中介的我,进行私下成交。我在带李某看房的过程中,已进行我的服务,但由于李某假称无意向买房的原因,使得在接下来房源买卖中,我无法进行更多的服务,这非我方过错。原房东张某、杨某及购买者李某也应支付相应的,而李某也违反了她所签定的看房承诺书,需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被告张某、杨某:在将青年路的房子委托叶某出售期间,叶某并未提供任何意向购买客户,叶某在带李某前来看房时,也并无通知自己。而当初在叶某公司挂牌时有说明挂牌价为50万-42万为不净拿价,才可支付其。房子最终以25万元人民币,叶某也并未为自己进行服务,且叶某在带李某进行看房时未通知自己,自己属不知情者。自己有权不支付叶某。

被告李某:最初是在叶某房产中介公司进行看房,但叶某带我看的并非这套房源,而是其他小区的一套房子。后来,我怀疑叶某公司资质不全,为安全起见,我便另找一家中介公司,并通过这家中介公司的介绍,与张某、杨某成交了房产买卖。对于与叶某签订的看房承诺书,当初签字时上面是一片空白,是叶某称是必要的程序,自己才会签的,但自己愿意支付2000元人民币违约金。

而原告叶某则针对被告提出的辨解,出示了自己的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运营执照及看房承诺书等文件,并反应该房以25万元人民币成交属于阴阳合同,实际成交应不止25万元人民币。

在经过两轮辩论后,法官针对双方所出示的辨词及证物,作为以下建议:双方先私下进行协商,看是否能进行调解,若无法进行协商和解,则择日准备开庭二审,具体详情待双方协商结果出来再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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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in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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